惩罚及奖励制度
一、惩罚条例
1、 违反以下条例,扣除当日工资及相应补贴外,罚款20~100元。
2、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。
² 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,擅不到岗者。
² 私自调换班次、补休等。
²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² 未按手续请假或假满无故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。
² 收银台内规定人员以外员工进入者。
² 到岗未签到或迟到30分钟者。
² 卫生区域不合格为客人服务标准者。
² 非休息区域随意走动、停留、干扰顾客,大声喧哗、嬉笑打闹者。
² 口吐脏字,上岗吃东西,扎堆聊天、串岗者。
² 不服从领导,顶撞上司者。
² 为客人服务发生冲突或出现差错,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² 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及物品浪费或损坏者,除原件赔偿外。
² 工作时间内会朋友者。
² 公共场所的物品缺损或丢失由责任人群共同赔偿。专人负责的房间物品的缺损或丢失由专人负责赔偿外。
² 规定表格迟交,填写不规范,不清楚。
² 工作中遇到问题,推卸责任者。
² 发现跑单现象,相关人员共同赔付跑单金额并于处罚。
² 对同事恶意攻击,搬弄是非,诬告、伪证制造事端者。
² 严禁客人落下贵重物品,如有落下,第一次罚款30元,第二次罚款50元,以后每次100元
² (所有员工)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。
² 美疗师严禁私自使用会所的产品,一旦发现重罚不怠。第一次100元。
² 因服务技术或质量等导致顾客投诉的,当事人、主管、顾问一并受罚。
3、 违反以下条例罚100—200元:
² 无论何种理由,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回家者。
² 因私自调换班次造成空岗,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。
² 无论何种理由,向客人索取小费、礼品、纪念品者。
² 粗暴的与客人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0元
4、 处罚300元以上至开除:
² 侵占公款、公物或客人财务有具体事实者
² 涂改、伪造单据或有关文件
² 与客人争吵,顾客投诉,后果严重者
² 向客人推销本店以外产品及服务者
² 未经批准私配店内钥匙者
² 不负责的传播对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论,并造成不良影响者
² 不负责任,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。
² 用公司电话聊天、播打信息台者。
² 损坏公司物品或管理产品、文件丢失者。
二、奖励条例
(一)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
酌情奖励100—500元
1、 对改善公司或部门的经营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。
2、 做好本职工作,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。
3、 以优异的服务,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。
4、 拾金不昧,成绩显著者。
5、 在设备改造,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。
6、 提出合理化建议,对改进企业管理、经营、服务,经实践证明,有突出成效者。
7、 技术、业务、服务考核成绩优秀,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者。
8、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职责,有突出表现者。
9、 及时发现、排除重大事故隐患,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。
10、奋不顾身抢救、保护国家、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、财产者。
11、在维护国家、民族尊严和公司声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。
12、全年出满勤者。
13、忠于职守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全年安全工作无大、小事故者。
14、热诚尽职,工作效率超群,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。
15、检举舞弊违规或危害中心权益者。
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及所获之资力,作为晋升、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
本规定所有罚款金额属员工福利及部分奖给优秀员工。